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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报
宜宾县政府购房补贴出台 城中央、拉菲利好
2015年6月10日   

    6月8日,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凡在宜宾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自住房的,自2015年6月1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止,给予财政补助200元/㎡,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县政府购房补贴的出台,必将吸引更多的购房者置业,这一利好消息对于金沙新区城北组团的城中央、拉菲项目来说,无异于锦上添花。凝聚23年成中好品质的城中央、拉菲项目,代言宜宾县人居标杆,长期盘踞宜宾全市销售榜前十名。现在最难得的购房时机来了,敬请把握良机,享受更多的实惠。

项目信息

    城中央

    6月6日,城中央肖邦组团25栋启动新品楼王认筹,77㎡三房/83㎡三房/95㎡四房全城疯抢,所剩房源已不多,楼王单位分秒递减中。

    鉴赏热线:0831-6885555 6885666

    项目地址:宜宾金沙新区新县二中正对面

    拉菲

    拉菲一期好望山组团6月26日正式交房,拉菲二期•香颂花园47㎡两室、76㎡三室、86㎡三室、92㎡四室即将上市,5000元排号火热进行中。

    咨询热线:0831-6885999

    项目地址:宜宾县政务中心旁

(作者:段叙兰 编辑:刘书堂 责任编辑:曹毅)

附:《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全文

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事业单位:

    为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函〔2015〕10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全面贯彻落实《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函〔2015〕105号)(见附件),坚定信念,强化措施,切实推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购房补贴

    凡在宜宾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自住房,给予补助200元/㎡,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三、开发收费调整

    1.自来水安装工程包干费。普通商品住房按2980元/户(含表)收取安装工程包干费,单个建筑面积(不含住宅面积)2万㎡及以上的,经营性用房按不低于60㎡、非经营性用房按不低于200㎡(车库不低于300㎡)换算为一户计算安装工程包干费,单个建筑面积(不含住宅面积)2万㎡及以下的,按宜县价〔2006〕13号文件执行,高层建筑安装智能抄表系统增加580元/户收取。进场前预付工程款的50%,余款扣除质保金外在项目综合验收前缴清。供水企业必须接管符合要求的二次供水专业经营设施,实行专业化管理。

    2.供电安装工程包干费。商品住房、营业用房及办公用房、地下车库、架空层等建筑物,对实际需要的电表数进行安装,按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85%执行,进场前预付工程款的40%,余款扣除质保金外在项目综合验收前缴清。

    3.天然气安装工程包干费。按3250元/户收取,高层智能抄表系统增加430元/户收取,进场前预付工程款的30%,余款扣除质保金外在项目竣工前缴清。

    4.有线电视安装工程包干费。在商品房验收时需包含有线电视系统,按880元/户标准收取,进场前预付工程款的50%,余款扣除质保金外在项目综合验收前缴清。

    四、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城管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中介机构服务及收费行为。

    五、强化宣传

    县级相关部门要统筹制作宜宾县城市设计宣传方案,加大对宜宾县城市价值宣传力度,推广宜宾县城市名片,吸引广大消费者到宜宾县投资置业。

    六、执行要求

    1.本通知第一条“购房补贴”政策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并由县住建城管局和县财政局按照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制定个人购买商品住房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实施细则。

    2.鼓励房地产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打折、降价、优惠;各房地产企业不得借机涨价,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

    3.《宜宾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城镇化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宜县府发〔2014〕25号)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